1丈等于多少米,长度度量换算

2024-05-0303:39:32综合资讯1

尽管唐朝与拜占庭都是丝绸生产大国(至于拜占庭窃取技术机密,我们暂且不议),但它们的丝绸产出和品质不可同日而语。就像网络流行语所说,“萤萤之光也敢与皓月争辉”。

唐朝对丝绸制定有严格标准:长40尺,宽一尺八寸者为一匹(四丈、四十尺是当时通用美誉,传说中的“数十里丝绸”相当于千余匹昂贵的丝绸)。每匹丝绸所用生丝均为“十一二两”(约一斤)。此标准由唐朝政府执行征收税金,执行非常严格。唐朝每年征收丝绸2345万匹,天宝年间增至2700万匹。按石崇所为那样用丝绸做屏风,可制作出长达737444里(唐代一里约454米)的屏风,足以环绕地球赤道8圈。

唐朝每年拨给军队的和作为军队食物开支的丝绸达八百九十万匹。普通士兵的年薪为12匹丝绸和12石小米,神策军士兵更是每年有36匹丝绸的丰厚待遇。这绝非唐朝丝绸产量的全部,民间丝绸产量比政府手中还要多数倍。即便依据唐朝的黄金和丝绸价格(当时铜钱、丝绸、黄金三者换算:十到二十匹丝绸可换一两黄金),唐朝的丝绸也价值数百万两黄金,相当于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磅黄金,即数千万到上亿索里达金币。按国际通用金币计算,这份财富简直令人惊叹。

拜占庭帝国窃取丝绸生产机密后,在希腊等地开展丝绸生产,由5个行会工场垄断。拜占庭皇室任命总监(通常是皇后身边的宦官首领)负责批发和零售丝绸。拜占庭的丝绸生产和买卖十分“小家子气”,任何人在君士坦丁堡购买超过10个索里达金币的丝绸衣服(约两件,一件丝绸衣服均价7.5索里达金币),均需向总监报备。拜占庭严禁出口紫色丝绸衣服(唐朝也不公开售卖),将紫袍视为重要的外交工具(宣称紫袍绝不出售国外)。拜占庭民众的丝绸消费远不如唐朝普遍,丝绸仅仅是皇室掌控的战略级奢侈品。

在拜占庭,丝绸衣服可作为工资发放给外籍士兵,也可以用来购买奴隶。拜占庭对外贸易中,两段丝绸衣服足以购得一名漂亮的女奴,维京战士们非常喜爱每月从拜占庭皇帝处领取一到两段丝绸。丝绸也是皇帝赏赐贵族的特权,只有几十家拜占庭最顶尖的名门贵族可以在自家庄园生产丝绸。拜占庭的丝绸总产量不详(至少我花费数日也未查到),但根据拜占庭的收入估计,年产量不会超过数十万件(而非匹)衣服,与唐朝产量相差甚远。在质量方面,拜占庭皇帝更是不喜欢国内丝绸,拜占庭权贵则以穿上中国丝绸为荣。

尽管拜占庭的丝绸生产不甚理想,但它仍为帝国带来上百万索里达、百万金币的收入,让皇帝有资本收买上万外族好汉。拜占庭视丝绸为富国强兵的源泉,绝不允许外国人经营丝绸生意。这引发了多次战争,诺曼人多次南下希腊,斯拉夫人在罗斯王公的带领下冲向君士坦丁堡,而奸商威尼斯更彻底冲破了拜占庭的限制,将拜占庭变成其丝绸生产的订单供应方。唐朝和拜占庭丝绸的差别,我们可以请神圣罗马皇帝现身说法。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接受拜占庭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