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指,意为染指不正当利益,类似于现行法律中的不当得利;干预或踏足某事。此语出自《左传·宣公四年》。
古时郑灵公之元年,公子宋与公子归生约请清晨上朝见灵公。临近宫门时,公子宋的食指突然动弹起来。公子宋将其动指展示给归生。归生甚为不解。公子宋言:“无妨,吾此食指每如此,必有美味可食,颇为灵验,不知今日有何佳肴?”
二人进宫门时,内侍奉命召宰夫。公子宋遂问内侍:“召宰夫何事?”内侍答:“郑国使臣自汉江献一大鼋,重二百余斤,主公已收,现缚于堂下,令余召宰夫宰杀烹制,飨予诸位大夫。”
公子宋道:“珍馐在此,吾食指岂会无故动弹?”二人进朝门,果然见堂柱之上缚着一只大鼋,遂相视而笑。谒见灵公时,犹有余笑。灵公问之:“卿二人今日有何喜事,竟如此笑容满面?”公子归生答曰:“宋与臣初入朝门之时,宋食指忽自跳动,宋告臣云:‘每次如此,必有好食。’方入堂门,见堂下有鼋,料主公必令宰杀烹调,以为诸位大夫享用。食指灵验,是以窃喜。”
灵公闻之,戏言:“灵验否且待吾分说。”二人退后,归生问宋:“美味虽有,若灵公不召卿,当若何?”宋曰:“既为诸大夫所食,吾岂独不获耶?”及至用餐时,内侍果然召集众大夫。公子宋心喜而入,见归生笑曰:“奈何,吾早知灵公必召。”
君臣坐定,宰夫报鼋已烹调完毕,先行呈献灵公。灵公尝之,大加赞赏,遂命赐予诸大夫鼋羹一鼎,象箸一双,自下席分起,直至上席。然至第一第二席时,竟仅剩一鼎。宰夫禀告灵公:“羹已分尽,仅剩一鼎,请灵公示下,赐予何人?”灵公道:“赐予子家(公子归生,字子家)吧。”宰夫遂将羹置于归生面前。
灵公大笑:“吾命赐予诸位卿家,竟偏偏漏了子公。看来子公果无此福气,食指何来灵验?”原来灵公故意命厨子少备一鼎,欲使宋食指失灵验,以为戏谑。
公子宋已在归生面前夸下海口,又见百官皆享有,唯独自己无所获,顿时羞恼成怒。遂径直走到灵公面前,伸手入灵公鼎中取食,一边还言:“臣已尝得,吾食指怎会失灵验?”说完,扬长而去。
灵公大怒,欲斩公子宋。归生等大臣为其求情,然灵公仍愤愤不平,最终君臣不欢而散。
次日,归生陪同公子宋一同入朝。公子宋随群臣行礼拜见,却不言认错。归生心感不安,对灵公说道:“宋惧主公责其染指之过,特来告罪。”
此即“染指”一词之由来。
郑灵公和公子宋二人均行事幼稚不智,为了一碗鼋羹竟至王位易主,可谓奇事。细细探究,二人皆有错失。郑灵公因公子宋食指跳动预测美味便设计使公子宋无羹可食,公子宋则因未得鼋羹而径直取食国君之物,失态至极。即使事件已发生,二人只需各退一步,认错道歉即可化解。无奈二人皆执意保全颜面,公子宋又掌握大权,公子归生不加劝阻,致使公子宋弑君,郑国背楚亲晋,内忧外患不断。治理国家大事,若如儿戏一般胡乱妄为,必将招致动乱。“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陈寿此评诸葛亮之道,实乃治国之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