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报道稿,六一儿童节活动报道稿

2024-05-1305:12:45综合资讯1

北京日报 | 作者 林木

明天就是“六一”国际儿童节了,这个节日对所有人都不陌生,它是快乐的、充满欢笑的,但其背后的起源是残酷的。儿童节是孩子的节日,但也不只是孩子的节日,它应该是所有富有童心的人的节日。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珍惜幸福。

六一儿童节报道稿

“儿童”一词从何而来

说到儿童节,自然离不开“儿童”。“儿童”一词,不是近现代的新产物,而是古已有之。宋代诗人杨万里《宿新市徐公店》一诗中,“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新绿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就描绘了儿童扑蝶玩乐的童真童趣。

那“儿童”二字是从何而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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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天空树”下飘扬着各色鲤鱼旗纪念儿童节。

“儿”与“童”这两个字如今意思相近,均是指年少之人,但在甲骨文中不论是“形”还是“义”都是不一样的。据专家考证,甲骨文中的“儿”与繁体“兒”变化不大。“兒”上半部分的笔画并没有封口,这是因为古人发现婴儿头骨最初是没有闭合的,现代医学将婴幼儿颅骨接合不紧所形成的骨间隙称为囟门。头大而身小之人,正是婴儿的模样。

至于“童”,它最早并不是指孩子的意思。“童”字在甲骨文中代表有罪的男人,更准确地说,是有罪的奴仆,后来专指未成年的奴仆,用于“书童”“家童”,《陈情表》中也有“内无应门五尺之童”的句子。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童”字慢慢褪去奴仆的含义,成为孩子之意。

“儿童”一词最早出现于先秦时期,《列子·仲尼》中已有“尧乃微服游于康衢,闻儿童谣”的说法。该句中的“儿童谣”在现代一般简称为“童谣”,但先秦时“儿童”一词并不常用,多使用“小儿”“童儿”“童子”等。其中的“小儿”在现代医学中仍使用,特别是中医医院,常把儿科称为“小儿科”。当年孔子周游列国游历途中,见到两个小孩子在争辩太阳的大小、远近时,《列子·汤问》中便称作“两小儿辩日”。

唐宋开始,“儿童”一词的使用相对多了起来,尤其是在诗文中。如唐代诗人贺知章《回乡偶书》:“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北宋文人苏东坡《满庭芳·归去来兮》:“坐见黄州再闰,儿童尽,楚语吴歌。”

那么,多大年龄的孩子可以称之为“儿童”呢?《现代汉语辞典》中解释为“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国际《儿童权利公约》则界定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在我国古代,通常是将从出生到10岁划定为“幼年”,适宜学习,因此称10岁孩子为“幼学之年”;而到了20岁叫“弱年”,应该束发加冠,此年龄段称为“弱冠之年”。从《礼记》规定来看,10岁以下的幼年相当于现代少儿阶段;20岁以下为未成年人,20岁为成年,要行中国古代特有的成年礼仪“冠礼”,又称“成丁礼”。这是对男孩而言的,对于女孩,15岁以下算未成年人,15岁时被称为“及(开)笄之年”。

除了“童儿”“童子”等,古人称呼孩子的词语很丰富。如垂髫,多指三四岁到七八岁的小孩子不绑头发,“垂髫”是他们头发自然下垂的样子,后来这个词被引申为儿童或者童年之意,《桃花源记》中就有“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记载。又如总角,古时孩童的头发中分,在头的两侧各束一结,因为形状像牛角,所以叫总角,古人常用总角指八九岁到十三四岁的孩子,用“总角之交”来形容幼年时代就交好的朋友。还有“束发”,是把总角解散,束成一个髻,开始束发的年龄大约为十五岁,在古代是入大学之年。

利迪策惨案催生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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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迪策儿童纪念碑

说起“六一”国际儿童节,不得不提到捷克的利迪策。80多年前,这个秀丽宁静的村庄遭到了德国惨绝人寰的血腥屠杀,被夷为平地。儿童节的设定正是与利迪策惨案有关。

1939年,英法德意签署《慕尼黑协定》,捷克随后沦为法西斯德国的保护国。德国驻捷克盖世太保头子海德里希是个不眨眼的刽子手,上任之前,他任德国的国家局长,曾经策划屠杀了数以十万计的犹太人。到任后,他立即逮捕了包括捷克总理艾里阿什在内的多位爱国人士,枪杀了400多人。

1942年5月,两名捷克爱国人士对海德里希暗杀成功,这个魔王的死立刻在德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命令盖世太保对捷克人展开疯狂的报复行动。他们利用一封来历不明的信件,一口咬定是距首都布拉格20公里外的利迪策村村民支持了暗杀活动。

盖世太保无非是将利迪策村作为杀一儆百的泄愤场所罢了,无辜的村民却因此遭受到巨大灾难。当年6月10日晚,德国的军队突袭利迪策村,他们在村中大肆搜捕,遍寻无果后就以包庇刺客的罪名,将村里173个15岁以上的男子集中到一起,并于次日全部杀害。而妇女和儿童则被强行拆散,分别押往集中营。大屠杀过后,德国又放火烧毁了整座村庄,将其夷为平地,连教堂、学校甚至坟墓也不放过,妄图将利迪策村从地图上抹除掉,以掩盖自己犯下的罪行。

当时被押送集中营的孩子共有104名,其中大部分惨死在集中营的毒气室里,只有17名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幸免于难,后来被德国家庭收养。战后,当利迪策的妇女们从不同的集中营回到村子,才发现日思夜想的孩子不是被杀害,就是早已失踪无法找回。

德国的暴行激起了全世界各国人民的痛恨。利迪策惨案的消息刚一传开,美国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小镇就宣布改名叫利迪策。一个月后,墨西哥首都附近的圣何罗尼莫也改了名,叫利迪策,如今这里已经发展成为上百万人口的大城市。紧接着,巴西、委内瑞拉、以色列、南非的一些村庄,以及其他地方的广场、街道甚至孩子的名字都开始改称为利迪策。世界各个角落的人们虽然互不相识,但为了反法西斯这个目标,都不约而同地声援陷入苦难中的捷克人民。本意是想抹除自己在利迪策的罪行,没想到反而

1949年12月,在国际儿童节明确确立后,新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通令,废除了旧的“4·4”儿童节,将6月1日定为我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同步。从此,每年的这一天,全国的少年儿童都会举办各种活动,庆祝自己的节日。早上,孩子们会穿着漂亮的衣服去学校参加活动,下午则和家长一起到公园游玩或参观展览。许多公共场所都对孩子们免费开放,一些单位还会在这天向本单位职工的子女赠送礼物,这是孩子们最开心的日子。

节日趣闻

形式多样的儿童节

除了国际儿童节,一些国家还有着丰富多样的儿童节。

日本是全球庆祝儿童节次数最多的国家,全年共有三个。自公元8世纪以来,日本就将每年的3月3日定为女孩节。在这一天,有女儿的家庭会在家里陈列展示穿着和服的精致玩偶,作为给女儿的节礼,因此日本女孩节又被称作“玩偶节”。5月5日则是传统的男孩节。拥有男孩的家庭会在庭院或家门口悬挂鲤鱼旗,鲤鱼旗通常用色彩鲜艳的纸或布制成,形如鲤鱼,系在竹竿上悬挂在屋顶,寓意着孩子们远离厄运、克服困难,茁壮成长,所以这个节日也被称为“鲤鱼日”。这两个节日被传统认为是日本的儿童节。1948年,日本政府正式将5月5日定为官方儿童节,全国放假一天,当这个节日成为公众假日时,便演变成为了庆祝全体儿童幸福和福利的节日。每年11月15日是日本的“七五三”儿童节。在日本习俗中,三岁、五岁和七岁的孩子格外幸运,所以家长会专门为这三个年龄段的孩子庆祝,赠送他们糖果和玩具,并全家一起祈福。

除日本之外,瑞典也有“男孩节”和“女孩节”。每年的8月7日是男孩的节日,又称“龙虾节”,这一天,男孩们会打扮成龙虾的模样,学习龙虾的勇敢精神。12月13日是“女孩节”,又叫“露西亚女神节”。露西亚是瑞典传说中专门守护女孩的女神,这一天,女孩们会打扮成女神的样子,为其他孩子做好事。

韩国的儿童节是5月5日,也被称为“五月节”,是韩国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节日之一。这天全国放假,如果遇到周末或其他法定假日时,还可以给予补休,这是韩国少数可以“补休”的国定假日之一。韩国的儿童节最初是由儿童文学家方定焕于1923年创立,希望孩子们能在充满梦想的环境下成长。在儿童节出现之前,韩国甚至连“儿童”这个词都没有。1946年,韩国将儿童节改为5月5日,1975年起定为公休日,这是一个家人团聚的日子,许多城市都会举办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通常,12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过节,尽情玩耍。

新加坡的儿童节并非固定在一个特定的日期,在2011年的修宪中,为“促进家庭生活”,改为每年的10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在儿童节当天,除了孩子们,政府还会给所有家长放假,让他们更好地陪伴孩子们过节。有趣的是,新加坡的国家游乐场还有一条特殊的规定:儿童节当天,小朋友要购买全票,而家长则只需购买半票,这样不仅让孩子们体验了一把当大人的感觉,也让家长们找回了早已遗忘的童年时光。

英国的儿童节在7月14日,这天英国的学校通常会组织义卖活动,每一位学生家长都要到学校共渡儿童节。不同国籍的家长会带上自己国家的特色小吃,并且还会有学生们亲手制作的物品进行义卖,这些收入会作为对贫困地区学生的捐款。

延伸阅读

世界儿童日

“六一”儿童节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节日,还有一​​个许多人还不太了解,但与儿童息息相关的日子——世界儿童日,它也是属于全世界孩子们的日子。

世界儿童日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为儿童设立的全球行动日,是一个充分体现儿童参与的节日,也是联合国大会分别通过《儿童权利宣言》和《儿童权利公约》的纪念日。自1990年起,联合国将每年的11月20日定为“世界儿童日”并举行纪念活动。

与儿童节不同,世界儿童日旨在呼吁全世界进一步关注儿童的心声,保障儿童权利,尤其关注最弱势和最脆弱的儿童,倡导向失学、流浪、处于饥饿状态等困境中的少年儿童伸出援手。

《儿童权利公约》于1989年11月20日获得联合国大会通过,是全球第一份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公约。该公约于1990年在世界范围内生效,目的在于为世界各国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1991年12月29日,《儿童权利公约》经过我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批准,成为我国广泛认可的国际公约。截至2015年10月,已有196个国家加入该公约。

《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项条款,规定了全世界所有儿童应当享有的几十项权利,并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即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命、生存和发展权、尊重儿童想法。该《公约》规定了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生存权,指每位儿童都享有生命权和健康权;受保护权,指保护儿童免受歧视、剥削、酷刑、虐待或疏忽照料,以及对失去家庭的儿童和难民儿童的基本保护;发展权,指儿童享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参与权,指儿童享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具体表现在知情权、意见表达权、监督权等。

目前,全球已有20多个国家将11月20日定为自己的儿童节。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