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2024-05-1501:00:54综合资讯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科学的全额预算管理体系(简称“预算管理”),提升单位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预算管理是指单位对各下属单位及其内部相关部门特定时期内的财务、非财务资源进行统筹规划、绩效考核和风险控制,确保经营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条 预算体系主要包括:营业收入预算、生产成本预算、人工工资预算、材料费预算、制造费用预算、期间费用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利润预算等。

第四条 预算管理的总体目标:以效益为核心,以资金控制为重点,通过战略编制、严格执行、绩效分析和责任考核,推动单位完成经营目标,提升竞争力。

第五条 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真实性、全面性、及时性、规范性及准确性的原则。

㈠预算編制應建立在明确经营目標的基础上。依据既定目标利润和资本性支出计划,核定收入及成本目标,編制相关业务预算。

㈡预算编制應具有全面性、完整性。任何影响目标实现的业务、事项,均应以货币或其他计量形式具体反映,避免差异影响目标达成。有关预算指标间应相互衔接,勾稽关系明确,保障预算整体平衡。

㈢预算指标應積極先进、靈活主动。積極先进是指充分估计目标实现的可能性,技術經濟指标應具有先进性、與時俱進,通過技術創新和對標活動,采用的技術經濟指標應達到历史先进水平和同行业先进水平。同時,预算应灵活应对意外事项。预算主担当主动挖潜增效、增收节支,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

㈣预算應坚持稳健的经营和财务政策,確保以收定支,降低經營業績和财务風險。预算要求将单位的物流和現金流納入预算流程中,从而加强对下属单位經營和财务的控制。

㈤预算編制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確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二章 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预算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 单位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平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预算,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查、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各部门、一线生产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完成预算目标。

第八条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为财务部,负责预算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监控、调整、分析和考核等。

第九条 各部门、一线生产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配合财务部做好单位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等工作,并对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三章 预算的编制方法

预算体系中营业收入预算起着主导性的作用,直接关系并决定着预算期内各项业务预算金额,营业收入预算成为预算编制的起点,其他预算均以营业收入预算为基础。

第十条 营业收入预算

营业收入预算是根据年度目标利润、订单、市场供求关系来编制的。由一线生产部门(分公司)预测经生产部、经营部核定汇总。分为应收数和预计收现数。

第十一条 生产成本预算

生产管理部会同经营发展部根据单位总体要求及营业收入预算等因素,综合考虑业务承接能力、现有保有量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 人工工资预算(含计提的相关费用):人工工资预算包括人工工资、绩效(奖金)、工会会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按工资总额计提的各项附加费用预算以及员工福利费用预算。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定编、定岗情况与单位实际工资标准、生产管理部测算的绩效(奖金)、并考虑预算期内工资增长计划及员工招聘计划进行确定。人工费用预算按一线生产部门(分公司)、职能管理部门分别编制,以便财务能正确划分其费用归属。

第十三条 材料费预算

是单位为保证生产和经营需要而从外部购买各类商品、服务、设备等采购预算。

委托设计咨询费、专家评审费、(效果图晒图)文印费根据经营发展部经营目标及各一线生产部门(分公司)的承接能力、需求等由生产管理部测算汇总。

电子办公设备、软件采购预算根据生产经营计划、通过市场分析确定的价格水平结合库存情况由项目管理中心编制。

工程物资(设备)采购预算根据预算期资本性支出计划、通过市场调查确定的价格、已签合同或虽未签但已经达成购买意向的采购项目,结合库存情况由项目管理中心编制。

第十四条 制造费用预算

制造费用预算是指除服务费(委托设计咨询费、专家评审费)、(效果图晒图)文印费和直接人工预算以外的其他一切生产费用的预算。在生产预算基础上,按照费用项目及其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期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编制。其构成内容分为: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变动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劳务费等不属于固定费用的项目;固定制造费用主要包括福利费、折旧(摊销)费、修缮费、水电费、租赁费等。

(一)工资及附加费按人力资源部的人工工资预算确定。

(二)折旧费按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残值率及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计算分类折旧率及折旧额。在编制折旧预算时要根据资本性支出计划、设备采购计划编制新增资产应计提的折旧,同时要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对预算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时间停止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三)修缮费根据后勤管理部制定的大修理计划和修理费用预算确定。

(四)租赁费根据租赁合同确定。

(五)办公费根据预算期内分厂管理人员人数参照上年人均费用水平及预算年度内变化情况确定。

(六)差旅费根据预算期内管理要求并参照上年实际发生情况分析确定。

(七)其他各项费用根据上年实际并考虑预算期内变动情况确定。

(八)制造费用总额按一定的方法分配计入各项目成本。

(九)制造费用预算总额中扣除非现金支付的制造费用数额,求得以现金支付的制造费用数额。

第十五条 期间费用预算

包括管理费用预算(预算年度内单位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预算(预算年度内单位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营业费用预算(预算年度内单位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一)管理费用预算:区分变动费用与固定费用,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单位降低费用的要求,分项目由财务部负责编制。

1、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预算,根据人力资源部编制的人工工资预算进行编制。

2、折旧费按为管理所需固定资产情况,参照制造费用中折旧费预算办法进行编制。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根据计税房产面积、计税土地面积、计税车船数量和相应的计税标准进行编制。

4、保险费按投保资产价值和保险费率计算确定。

5、办公费根据预算期内管理人员人数参考上年人均费用水平及预算年度内变化情况分析确定。

6、差旅费根据预算年度内管理要求并参照上年实际发生情况分析确定。

7、研发费根据信息科研中心汇总的技术开发费用预算进行编制。

8、审计费、咨询费根据项目和取

11、其他内容根据去年实际发生额和预算年度管理要求编制。

(二)财务费用预算按照以下原则编制:

1、利息费用:根据长期、短期借款余额、预算年度新增借款和还款金额,考虑借款金额、计息时间、利率等因素,估算利息费用总额,包括利息资本化因素。

2、利息收入:根据预计平均存款余额、利率和计息时间,估算预算期利息收入总额。

3、手续费等在去年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考虑到预算期变化,进行预算编制。

(三)营业费用预算:包括员工工资及福利、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动保护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其他销售费用等。营业费用分为变动费用和固定费用。

1、工资及福利:根据人力资源部编制的员工预算编制。

2、折旧费:遵循间接费用中折旧费编制的原则。

3、维修费:根据生产部编制的维修费预算编制。

4、广告费、展览费:根据单位的促销计划编制。

5、其他销售费用:根据单位去年实际发生额和预算年度管理要求编制。

第二十条 资本性支出预算:是单位在预算期内购置、改建、扩建、更新固定资产所进行的资本投资预算,由项目管理中心根据单位在预算期内相关的投资决策资料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编制。

第二十一条 预计现金流量表:按照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内容编制的,反映单位预算期内所有现金收支及其结果的预算。其构成内容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

1、根据销售预算、其他业务收入预算中的应收金额、以前年度应收款项清欠金额、预计的预算年度税费返还等资料,编制现金流入预算;

2、根据采购预算、员工预算、间接费用预算、其他业务收支预算、税费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资料中的付款金额,编制现金流出预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根据投资及投资收益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编制。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预算:根据投资及投资收益预算、筹资预算、财务费用预算、股息分配政策等资料编制。

第二十二条 预计利润表: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单位在预算年度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根据单位的销售预算、销售成本预算、销售税金预算、其他业务收支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进行分析编制。

第四章 预算编制程序

第二十三条 在编制预算时,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根据单位预算期总体目标,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本部门专项预算,并及时提交单位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 单位财务部根据分项预算编制总决算,并报请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五条 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预算年度经营目标、战略规划等,对预算草案提出修改原则,财务部制定并报批修改方案后下达相关部门,各部门在修改部分预算后报财务部汇总成稿。

第二十六条 预算方案报负责人审批后,待党委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 年度预算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单位年度总预算下达执行,各单位根据批准后的年度预算编制季度和月度预算,月度预算为具体的执行预算。

第五章 预算执行、控制、调整、分析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 预算执行:

预算一经党委会审议通过,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原则落实到各子公司、一线生产部门(分公司)、设计室(项目组)、岗位、个人,从而建立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为预算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单位月度预算作为执行预算,各单位要认真执行,确保预算完成与时间进度相一致,不得推诿滞后,影响单位预算目标的完成。

第二十九条 预算控制:

单位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层层签订责任合同,努力堵塞管理漏洞,从制度管理人和人管理物的层面着手,克服人浮于事、物资浪费的现象,形成一级管理一级的预算考核体系。

加强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单位各单位要按时组织预算资金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支出,调节资金收支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分配,按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对于应签未签合同的支出、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建立预算报告制度。单位各单位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单位财务部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相关的预算执行单位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建立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反馈制度。财务部定期对预算进行分析,对预算执行中的偏差、问题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促进各执行单位进一步加强控制。

第三十条 预算调整:

单位正式下达执行的预算方案,一般不会调整,当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重大变化,导致预算编制基础不成立,或将导致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预算。但必须经单位党委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预算分析:

㈠单位建立预算分析报告制度,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进行专项分析,财务部牵头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包括生产分析、营销分析、货款回收分析、成本分析、期间费用分析、资本性支出分析、流动资金占用分析、现金流分析、利润分析、财务指标分析等等。

㈡预算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每半年)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由财务部通报上一季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分析找出预算执行偏差、发展趋势和存在的潜力,针对预算分析中反映的问题,预算管理委员会可以提请相关部门或子公司就该事项做出详细的分析和说明,并要求责任单位提出解决措施。

第三十二条 预算考核:

㈠单位年度预算目标作为预算执行单位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㈡单位月度预算目标作为预算执行单位月份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依据,并与预算执行单位的绩效奖金挂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单位财务部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