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的意思

2024-06-2201:28:40综合资讯0

弋的意思

亘古以来,先辈们即深谙生态环境之重要。孔子云:“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此意为,钓鱼不以大网捕之,不箭射夜息之鸟。荀子言:“草木欣荣繁茂之时,斧刃不进山林,不去摧残它们的生命,不阻碍它们生长;鱼鳖螺鳝繁衍之时,渔网不入湖沼,不去斩断它们的生存,不阻截它们的繁衍。”《吕氏春秋》载:“竭水泽而捕鱼,能一时获利否?然来年将无鱼可捕;焚烧山林而耕种,能一时丰收否?然来年将无兽可猎。”此等关于对自然取用适时、适度的见解,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6年1月18日

【阐释】

“取之以时,取之有度”,典出于《孟子·尽心下》。意指取用自然资源应顺应时序,适度而为,不可穷尽。

自古以来,华夏先民深知自然资源并非取之不尽,早在西周时期便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与方法,设立虞官负责伐木捕猎之事的监管。据《仪礼·聘礼》记载,“凡将伐木,先卜择日,祭祀山林神祇,以示敬畏自然。”《礼记·月令》中亦有类似规定:“孟夏之月,天雷乃发,盛夏之时,禁伐林木,以顺应自然生长规律。”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自然的敬畏逐渐淡化,对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愈演愈烈。恩格斯警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人类对自然的胜利,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习近平主席亦指出:“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习近平主席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取之以时,取之有度”。具体而言,“取之以时”即顺应天时,不可竭泽而渔,焚薮而田,应留足余地、蓄足潜力。“取之有度”即合理开发,不过度利用,要把握好质变和量变的尺度。习近平主席告诫:“生态环境保护,不能越界一步,否则就应受到惩罚。”

习近平主席引用“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在强调保护生态环境要节制取用资源,“不可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唯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方能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