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营造一个舒适、整洁、美观的厂区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幸福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厂区花草树木的日常养护,包括栽种、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浇水等;
(2)清理和维护生产区绿化带,确保其干净整洁,无垃圾或异物;
(3)保持生产区道路的清洁,及时扫除地面上的杂物和污水;
(4)定期清理生产区垃圾箱,防止产生异味、溢出或滋生害虫;
(5)规范厂区物品摆放,防止随意堆积或占用公共空间;
(6)制止在绿化区或生产区违规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使用绿化带作为施工场地、堆放物料等行为;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养护要点
1. 绿化植物养护
(1)定期修剪,维持草坪高度在5-6厘米,留槎高度在7-8厘米;
(2)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避免积水;
(3)定期施肥,以氮肥为主,适当补充磷钾肥;
(4)采取病虫害防治措施,控制病菌和害虫;
(5)杂草防除,定期拔除或人工喷洒除草剂;
2. 其他养护
(1)春季返青前,填平凹地,平整草坪表面,利于排水;
(2)草坪退化地区,及时打孔补苗或补种;
(3)遇雨天或草坪过湿时,禁止践踏;
(4)冬季草坪结霜时,禁止践踏。
四、考核与奖惩
(1)员工有权监督和举报破坏厂区绿化的行为,核实后给予奖励(50-200元);
(2)未及时清理导致有异味、溢出或滋生害虫的垃圾箱或废物堆积点,处罚10元/次;
(3)责任区存在杂草、杂物、垃圾、污水等情况未及时清理的,处罚10元/次;
(4)故意损坏厂区路面或花草树木的,处罚50-200元/次;无法明确责任人的,处罚绿化主管部门100元;
(5)擅自移迁花草树木、攀爬或摇晃树木的,处罚50-200元/次;无法明确责任人的,处罚绿化主管部门100元;
(6)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压坏厂区绿化的,根据造成的经济损失处罚;
(7)违反本制度、阻碍执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50-500元直至解除劳动关系;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触犯法律法规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