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求无薪试岗?我的三天时间比什么都宝贵!
虽然名义上是双向选择,但现实中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依然存在着不平等的关系,这个问题又一次被摆在了我的面前。
前几天我跟大家吐槽了一家要求高、薪资低的公司(请看上集),今天故事有了后续。
这家公司居然通知我去“试岗”三天!通过了才给转正后的工资,至于这三天的劳动付出?不好意思,一分钱都没有!
工作了8年,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操作。也许是我之前一直在国企,见识少,确实没遇到过这种奇葩事。
说真的,我对这家公司瞬间好感全无, 只觉得他们无比抠门,格局狭隘!
一个员工是否合格,难道不是通过笔试、机试、面试就能判断的吗?为啥还要搞什么试岗?
我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发现大家普遍认为:《劳动法》根本没有“试岗”这一说!试用期可以有,但必须支付工资!!!
如果企业可以随意以“试岗”的名义不支付工资,那他们岂不是可以无限循环地“白嫖”劳动者?
虽然现实中很多小企业都在这样做,但又有多少劳动者会为了区区三天的工资去申请劳动仲裁呢?
这也正是企业和劳动者之间不平等的根源所在!
以下是相关法律依据:
可能有人会觉得我斤斤计较,不就是三天的工资吗?
我真正在乎的是我的时间,生命宝贵,每一天都应该被认真对待!
一家公司值不值得我花三天时间去“赌”,还得好好掂量掂量!
说实话,如果换成是阿里、腾讯、美团这类大公司,我或许会愿意一试,就算浪费三天时间也认了(他们也不可能提出这种无理要求)。
但这家公司……呵呵,就算试岗通过,估计我也高兴不起来。
下面是HR和我的聊天记录,大家自行体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