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部首分类始于我国的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在这部东汉时期的经典著作中,许慎对汉字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将其分为540个部首,每个部首都有一个核心字作为标记。这些核心字在各自的部首中起到归类的作用,从而形成了部首这一概念。
《说文解字》书页之一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部首的定义为:具有字形归类作用的偏旁,是字书中各部的首字,用于辞书中的检索系统。这样的定义表明,部首的作用不仅在于分类,还便于汉字检索。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内页
在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中,部首被定义为字典中根据汉字形体偏旁分类的门类,如“山”、“口”、“火”、“石”等。这一定义被第11版《新华字典》所采纳。
第5版《现代汉语词典》内页
第11版《新华字典》内页
尽管这些辞书在部首的定义上权威,但其解释并不完全精准。许多人根据这些定义,对偏旁和部首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说文解字》作为一部字形解释的字典,其定义的部首具有文字学上的意义。书中的部首定义准确地反映了篆书的特点,每个部首在汉字分类中确实起到了核心作用。
文字本身不仅是意义的符号,还具备了记录和交流的功能。随着交流需求的变化,对文字部首的定义也需要进行改进,以便更加便利,但这种改进必须兼顾准确性和稳定性。
在《说文解字》中,许慎总结的“六书”(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对于篆书而言是准确的。随着汉字的隶书和楷书演变,六书的概念变得不再完全适用,部首概念也受到影响。
清代戴震曾提出汉字造字法为“四体二用”,认为转注和假借是用字法而非造字法。这一说法虽然在篆书时代较为准确,但汉字演变后,六书的概念需要调整为“新六书”(郭保庄的观点),包括“圆笔方化”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讹转、生造”。例如,楷书中的“日”和“月”字已经失去了其最初的象形意味,而成为传统文字的延续。类似地,汉字在民间发生了许多讹转现象,形成了“异体字”,而生造字则是为了特定需要而创造的,例如“壹”字替代“一”字。
简体字的规范更是突破了传统的“六书”造字法,采用了部件造字法。例如,“羟”字的构造源于“氢”和“氧”字的声旁组合,用部件造字法的解释方式与传统概念不符。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查询“主”字时,通过“丶部”或“王部”都能找到相关字形,但这些标记只是为了检索方便,并非准确的归部。实际准确的归部应为“亠部”。“亠”作为部件,在实际使用中,它的定义可能涉及不同的字形结构。
部首的定义可以这样理解:
汉语字书或辞书为了方便检索,将汉字根据某一特征进行分类,这一特征通常是一个笔画或部件,放置在字的起始位置,即为部首。
在传统文字学字书中,部首往往表现为一个字,如《说文解字》中“水”部的第一个字是“水”;而在现代辞书中,部首的表现形式可能是一个笔画或部件,如《现代汉语词典》中的“丿部”或“氵部”。
文字学字书中的部首通常有文字学的意义,例如《说文解字》中“男”字是一个部首,但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已将其归为“田部”。这类部首被称为“检字部首”,与文字学部首不同。文字学部首具有字形分类功能,而检字部首则主要用于检索。
《现代汉语词典》主要服务于中等文化程度的读者,侧重于语文学科的词典功能,并非文字学字书,因此其部首定义使用了文字学的概念。而《新华字典》则主要面向低年级学生,定义较为简略,更像是文字使用的“精简版辞书”。
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偏旁被定义为汉字中常出现的组成部分,如“亻”、“囗”、“扁”等。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内页局部
偏旁的定义如下:
偏旁是汉字合体字中,可以分离出有文字学意义的部件,这些部件通常是构成字的最小单位。
例如“篇”字的偏旁包括竹字头和“扁”字,而“沪”字的右偏旁则是“户”字。
部件的定义是:
组成汉字的一组特征笔画,这些笔画可能是单独一笔,也可以是多个笔画的组合。部件可以是有文字学含义的偏旁,也可以是单纯的构字笔画。
例如,“旦”字的底横为部件,“枣”字下的两点是部件但非偏旁,“习”字的点提组合和“凉”字的点提组合则分别是部件和偏旁。
通过理解偏旁、部首和部件的定义和关系,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查阅字典,并区分独体字与合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