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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02:54:10综合资讯0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沪教委青〔2024〕26号

尊敬的各区教育局:

2024年秋季学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开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需以安全为重中之重,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建立校园安全防线,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学第一周,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周”活动,强化安全意识、细化管理、控制风险,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安全教育周”活动

(一)组织收看《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十四季)电视公开课。本季公开课将继续聚焦学生安全的核心问题,包括防止校园欺凌、校园行走安全、文具选择安全以及消防安全。通过专业讲解、情景模拟、行为演示等方式,传播“对学生欺凌说不”、“校园行走规范”、“安全文具选择”以及“防火常识”等重要内容。该公开课定于2024年9月1日(星期日)18:00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请各中小学及时通知师生观看,并鼓励低龄学生家长陪同收看。学校可以在开学后的适当时间安排回放,以扩大安全教育的覆盖范围。

(二)加强疾病预防教育。秋季是疾病高发期,各学校需关注并开展针对性疾病预防知识培训,提高师生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注重均衡饮食、规律作息和积极运动,同时指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常态化安全教育。各中小学需以事故为警示,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提升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开展校园暴力、防欺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等专题教育。与消防、公安等部门合作,规范火灾、校车事故、暴力入侵等应急演练,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师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建议学校组织学生签署安全文明倡议书。

二、详细落实校园风险防控要求

(一)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推动《上海市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6年)》的实施,协同公安交通部门加强校门秩序管理,细化校园交通管理。安排错峰上下学时间,提醒学生佩戴安全头盔或系好安全带,规范家长接送车辆的行为,确保学生安全进出校园。严格实施校园内人车分离管理。

(二)强化火灾防控。各中小学需从各类火灾事故中吸取教训,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学前进行校园消防安全自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巡查、值班等方面的责任落实情况。关注学校宿舍、教学楼、食堂、实验室和电动车充电点等重要区域,进行电器线路和设备的安全检测,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泵等正常运转。

(三)加强校园治安防范。保证学生上下学时间校门有足够保安值守,非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需保持封闭。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完成视频监控全覆盖建设并接入区教育局安全中心管理平台。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设备,确保其有效运行。开展师生及家校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防范校车安全事故。开学前对校车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包括刹车、转向、照明、轮胎等方面。新设校车线路或调整路线时,建议驾驶员提前熟悉线路。加强校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培训,对学生进行安全上下车、规范乘车和安全带使用教育,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各中小学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要求,开展全面隐患排查,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限期整改。各区教育局需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学校安全检查,督促及时整改隐患,推进学校安全中心建设,完善视频巡查和实时监控机制。

三、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各中小学不得将暑假作业完成情况作为新学期学籍注册的依据。暑期作业要给予反馈,并合理控制作业量。重申开学两周内不得组织纸笔测试,也不得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开学前后,各学校要至少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的心理品质,提升自我心理危机防御能力。导师制要落实,导师需关心学生的思想、情绪和生活状况,并通过家访等形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开学后,导师应每天与学生见面,成为学生的知心人。鼓励学生开展同伴互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老师,加强彼此的陪伴和安慰。

各中小学需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等途径提升家长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的能力。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开展有效的亲子沟通,避免与孩子产生冲突。帮助孩子调整作息,鼓励户外活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学校要密切关注开学后有异常情绪的学生,提供适当援助或家庭指导。如有需要,可建议学生或家长拨打心理咨询热线或寻求专业机构帮助。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