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我接到了来自湖南长沙县的农小刘的电话。他告诉我,今天他被公司老板解雇了。小刘收拾好行李,准备办理结算工资时,财务部门却告诉他,工资结算需要等一段时间,因为他们还没有计算完。小刘询问,究竟要等多久才能结算,财务人员的回答是,“得等到明年春节后,你回家后再来结算。”小刘此刻身无分文,无法支付回家的车票费用,于是他向我求助,问是否有法律规定,员工在被解雇时能否当天就结清工资?
对于小刘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老板必须一次性结清所有的工资,不能分期支付!
是否必须在当天结清工资,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这通常取决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协商以及公司以往的工资支付习惯。
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一次性结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立即结清员工的工资。也就是说,无论是因辞职还是被解雇,用人单位都应该一次性结清员工的所有应得工资。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资应当一次性支付,不可拖延或分期支付。
是否包括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其他款项,并没有明确规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二、工资支付的时限
同类法律规定也指出,工资应当在下一个月的月底之前发放。例如,许多地方的法律规定,如果工资是按照自然月结算的,那么公司必须在次月的15号之前发放上月的工资。而在一些地方,比如深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按计薪周期支付工资,必须在计薪周期结束后的15天内支付。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公司的计薪周期是按自然月计算,那么员工的工资最迟应在每月的15号之前到账。
三、如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你面临类似小刘的情况,遇到公司拖延支付工资或赔偿金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公司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尽量要求离职当天结清所有工资和补偿款。如果公司同意,最好当面确认工资和补偿金额,并要求公司当场支付。
如果当天无法结清,则应要求公司在离职后尽快支付。例如,如果你是在月初5号离职,最迟应该要求公司在当月30号之前支付所有应得款项。
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核对所有应得工资及赔偿款项,并确认详细清单。确保所有的数额清楚无误,最好让公司出具书面清单并签字确认。
如果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工资,要求公司出具“工资暂未结清通知书”或“欠薪证明”。这样,如果日后有进一步的法律诉讼或投诉,能够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