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这句名言传遍千家万户,广为流传,然而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一句话不同,若单独抽出这句并不会引起误解。
“法”在这里应理解为动词,意为“遵循”或“顺应”。从这个角度来看,句意便清晰可见:
人应顺应大地;大地顺应天;天顺应道;道顺应自然。
人类在大地上生存,必须遵循大地上万物生长和变化的规律;大地承载天地万物的繁衍和迁徙,依赖天时、气候变化的影响;天象和自然现象的变化是宇宙“大道”运行的体现;而这宇宙的“大道”,则是世间万物的本然面貌。
老子学说的核心在于“无为”,即顺应“大道”,这句话鲜明地阐述了“天、地、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理解的难点在于“自然”一词,这里的“自然”并非我们常说的“大自然”,而是指万事万物的本性。“大道”才是宇宙的根本法则,天大地大,“道”才是最大的存在。“自然”在此即为万物的本来面貌。
所以前三个“法”字可理解为顺应,而第四个“法”字则可以解释为“即是”或“本然”。
“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这句话的意思是,道即是万物的本来样子。“道”与“自然”并无二致。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便深刻探讨了这一概念。原文中提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
这是描述宇宙的本源,一种无形无声、周而复始的力量,先于天地存在,自然循环、不息不停。它是天地万物的根本。
接着,老子说道:“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说明,宇宙的原始力量虽无法明确命名,但我们姑且称之为“道”,并赋予它“大”的称号。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解释了道的广阔无边、循环不息、永不停歇的特性,宇宙间的道,从远至近,循环往复,回归本源。
如此宇宙的“大道”被称作“道大”,天的道称为“天大”,地的道是“地大”,人则有“”。而在人类社会中,王者的“道”便为“王大”。
老子通过这句话,进一步说明宇宙中有四则(并非指“大小”,而是指四种运作的道理)。其中,人类的“道”最为微小,“王”代表的是人类社会中的君主。在古代的思想体系中,儒、道等学派均与理政有密切关系。这里的“王大”,则暗指用道德的理念。
真正要以“道”治理,便要顺应天地的法则,回归到万物本来的状态,实行无为而治,让万象归于自然。这样,天下才能保持安宁,社会才能稳定。
这是老子思想的核心内涵。刘邦称帝后,便借鉴了这一思想,提倡“无为而治”,并以黄帝的名号为旗帜,创立了“黄老学派”。这一理念在当时得到了实践,最终带来了“文景之治”的盛世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