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华夏文明中,我们的先祖早已掌握并采用了高效的计时方式,通过依托自然现象和生物节律来完成一昼夜的计时刻度,他们将一天切割成12个时间区间,称之为:夜半、鸡鸣、平旦等十二个特定时间点和日常活动规律来计量时间。
基于太阳位置计时的这种方法虽然直观,却因季节变换而存在显著误差。为了更精确地计算昼夜,他们随后采用了十二地支——子、丑、寅等,每段时间时辰中又细分为八刻,再进一步分为上四刻和下四刻。每个这样的时辰相当于今日的两个小时。
当转换至今的二十四小时制计时时,其对应关系如下:
子时:对应现今的【23:00—01:00】
丑时:对应现今的【01:00—03:00】依此类推...
午时在古代计时中,即为日中时分(又称日正、中午等),转换成今日的二十四小时制,即为【11:00—13:00】。其中,古时正午十二时又称平午,平昼或亭午。据宋苏舜钦的诗句描述,“日光平午见,雾气半天蒸",表明平午时太阳的活动最为剧烈。
在古代十二进制计时法中,每一时辰均分为八刻。那么,这八刻换算到现代时间单位就是每刻值15分钟(即120分钟除以8)。"午时三刻"应位于午时的上四刻中的前三刻,以今日的计时为准,即在11:45。
古代还存在"秋后问斩"的说法,这涉及到行刑时间的选择和吉凶考量。除去这些因素,"午时三刻"并非具体指某一精确时间点,而是一个时间区间,大约在如今的11:45至12:45之间。这充分体现了古代天文学者的精准计算和智慧。
关于时间的计算与测量,古代的先民们还发现一年约为365.25天。由于365更接近于易于在圆环上刻度的360,因此将圆周分为360度成为了最自然的计量方式。我们的一小时也以360秒为基础进行划分,但实际上为了便于人的感知和理解,我们引入了分钟和秒作为更小的时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