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界定
针对建档立卡的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子女,其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均可享受此计划补助。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涵盖了全日制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以及技工院校等教育形式;高等职业教育则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教育机构的学生。
二、补助方式说明
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对象学生,均需在户籍所在地提交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申请。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出具时间需为2021年5月以后)以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经过镇村初审后,报至县扶贫办进行审核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扶贫办将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并完成相关报账工作。
三、补助对象审核流程
各乡镇需按照既定程序和标准,严格对补助对象进行审核和公示。审核过程中需保证公正、透明,并将公示的图片资料报送给县扶贫办备案。
四、补助标准明确
在2021年春季学期中,所有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每人将获得1500元的雨露计划资金补助。
五、时间节点要求
- 必须在2021年6月11日前将所有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并完成初步审核,上报至县扶贫办。
- 公示工作需在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并将公示照片上报至县扶贫办。
- 补助资金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拨付与兑现。
- 报账工作及雨露计划的工作总结需在2021年7月9日前完成,并交至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