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测试

2024-12-2705:31:40综合资讯0

工业企业噪声管理指南

一、工作场所噪声的规范与衡量

工业企业工作场所的噪声管理是确保员工健康的重要一环。我国标准的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针对工作场所的噪声限值制定了标准。

1. 噪声限值

标准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对于非稳态噪声,其等效声级限值同样为85dB(A)。若每周工作日非5天,则需计算40小时等效声级,限值相同。若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可参考表2适当放宽标准,但最大噪声强度不得超过115dB(A)。

2. 测量方法

在工作场所中,为了准确测量噪声水平,需遵循以下步骤:

  • 确保声场波动小于3dB(A),选择至少3个测点并取平均值。
  • 若声场分布不均匀,应划分声级区,在每个区域内选择至少2个测点并取平均值。
  • 传声器应放置在员工工作时的耳部高度,对于站姿员工为1.50m,坐姿员工为1.10m。
  • 使用固定在三角架上的测量仪器进行测量,或手持声级计但需保持测试者与传声器的间距大于0.5m。
  • 对于稳态噪声场所,每个测点测量3次取平均值;对于非稳态噪声场所,需根据声级变化测量各期间的等效声级并记录时间。
  • 测量时需注意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气流、电磁场、温度和湿度等。

二、企业边界噪声的规范与衡量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工业企业边界的噪声排放进行了详细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标准,为各声环境功能区设定了具体的排放限值。

1. 限值标准

若工业企业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且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需参照GB3096和GB/T15190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2. 测量方法

企业边界的噪声测量应遵循以下步骤:

  • 选择无雨雪、无雷电且风速低于5m/s的天气进行测量。
  • 确保测量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并注明工况和气象情况。
  • 分别在昼间和夜间两个时段进行测量,若夜间有频发或偶发噪声影响,需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 测量值包括稳态、周期性及非稳态噪声的等效声级。
  • 测点应选在法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的噪声。
  • 当无法直接测量声源实际排放状况时,应在特定位置设置测点。
  • 对于背景噪声的修正,需参照《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