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校资料:仲修
数学必备:五年级必考100道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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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定义
在数学中,对于等式a=b×c,我们称b和c为a的因数,而a是b和c的倍数。例如,6可以表示为2乘以3,那么我们就说2和3是6的因数,而6是2和3的倍数。
2. 数学特性
一个数的因数是有限的,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则是它本身;相反,一个数的倍数是无限的,最小的是它本身,没有最大值。
3. 最大公因数与最小公倍数
公因数:几个数共有的因数称为它们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称为最大公因数。
公倍数:几个数共有的倍数称为它们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称为最小公倍数。
寻找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通常使用短除法。最大公因数是通过连续除法直到商两两互质,然后将除数相乘得出。而最小公倍数则是通过相同的除法过程,将除数与最终商相乘得出。
4. 奇数与偶数的理解
自然数中,能被2整除或2是其因数的数称为偶数,其余则为奇数。需要注意的是,0被定义为偶数。
5. 奇偶数的运算规则
奇数与奇数的和为偶数;奇数与偶数的和为奇数;偶数与偶数的和为偶数。
例如:3(奇)+ 5(奇)= 8(偶);7(奇)+ 9(奇)= 16(偶);4(偶)+ 6(偶)= 10(偶)。
同样地,奇数乘以奇数为奇数;奇数乘以偶数为偶数;偶数乘以偶数为偶数。
6. 质数与合数的定义
自然数中,只具有1和其本身为因数的数是质数;一个自然数除了1和其本身外还有其他因数的为合数。
特别地,质数中2是最小且唯一的偶质数。其余的质数都是奇数。质数的应用广泛,如网络安全、数据加密等。关于质数的著名数学难题——黎曼假设的详细信息可由感兴趣的同学自行查找。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列举部分质数
在20以内的质数为:2、3、5、7、11、13、17、19。
在100以内的质数为:如上所述加上23、29、31等。
7. 两数互质的特殊情况
(1)任何自然数都与1互质。
(2)相邻的两个自然数是互质的。
(3)两个质数是互质的。
(4)任意两个奇数都可能与所有整数互质。
(5)质数与其小于的合数是互质的。
8. 质因数与分解质因数的解释
质因数是当我们将一个合数表示为若干个质数的乘积时,这些质数即为该合数的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是找出合数的所有质因数并表示出其乘积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