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
在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一栏时,考生需诚实记录自高中或中专、技校以来的学习与工作情况,期间不应有遗漏或间断。这样有助于招考单位全面了解考生的背景。
具体填写方式如下:
(一)对于应届毕业生
(1)从年月至年月,填写考生在市县(市区)高中就读的信息。
(2)自年月至今,填写考生在大学(学院)院系的专业学习情况。
(二)对于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
同样需要填写高中阶段及大学阶段的学习经历,如有待业期间,请在相应时间段内注明“待业”。
二、正确填写工作单位的注意事项
(一)是否签订就业协议书
在公务员报考过程中,虽然先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到正式办理录用手续时,通常会要求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填写“工作单位”一栏时需注意。
对于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建议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并在资格时由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填写“无”或暂不填写。
(二)填写建议
若已签订就业协议但还未签订正式合同,可根据职位的具体要求来决定是否填写工作单位。若报考岗位限定为应届毕业生,则不用填写工作单位。若岗位未作此限定,建议填上签约单位名称。
若因维持应届毕业生身份需要违约就业协议,可回顾我们之前发布的报考指导内容,了解对后续报考流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