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方格稿纸上的书写规范
在横排书写时,我们的标点符号有了一套既定的位置规则。
1. 对于句子的结束符号如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分号及冒号,它们均占有一个字的位置,紧随文句之后置于句末的右下角。
这样做是因为这些符号用于标记语意的停顿,所以不能放置于一行的开头。
如果某一行的最后一个空格被文字填满,那么标点符号应标在紧接文字的右下角处。
2. 关于引号、括号、书名号,它们的左半部分和右半部分各自占据一个字的位置。
左半部分可以从行首开始,但不宜结束于一行末尾;右半部分则不应出现在行首。
而连接号和间隔号通常占一个字的位置,它们都写在行中的适当位置。
4. 对于着重号和专名号,我们将其标注在文字的下方。
二、长格稿纸上的书写规范
1. 当以直行方式书写时,句子的结束符号如前所述,依然放在字下偏右处,同样占据一个字的位置。
3. 引号此时改用『』和「」来表示,其中括号的两部分则分别放置在被标明词语的上下。
4. 对于着重号,我们将其放在字的右侧进行标注;而专名号则标注在字的左侧。
无论直行还是横行书写,哪些符号不宜置于一行的开头或结尾的规则都是相同的。
三、标点符号的具体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