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距离与规范
1. 氧气乙炔瓶的安全距离需保持5M,而氧气乙炔与火源的安全距离应至少为10M。
2.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规定如下:对于10kV及以下的设备,安全距离为0.7m;35kV的设备则为1.0m;对于110KV的设备,安全距离为1.5m;220kV的设备需保持3.0m;而500kV的设备安全距离为5.0m。此规定值是在移开设备遮栏的情况下,并考虑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正常活动范围。
3. 公路施工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
4. 高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距离,介质压力在0.4至0.8Mpa时,距离不得小于4米;介质压力在0.8至1.6Mpa时,距离不得小于6米。还需考虑与其他物体的距离,如街树、铁路钢轨、有轨电车钢轨等。
5. 对于高空作业,应确保无防坠措施的工作高度超过2米。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根据电压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220KV电压时,沿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都是6M。
6. 制氧站气瓶间空瓶与实瓶应分开存放,间距需大于1.5米,并有明确的指示牌。
7. 铁路线路两侧需设立安全保护区,范围根据地区和线路类型有所不同,如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0米等。
8. 消防安全通道的宽度为3.5m,独头通道尽头应设车场。消防路上官桥的高度设定为5米。
9. 公路与石油库的安全距离为40米。对于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都有明确的定义和安全规定。
10. 瓶间距应至少为8米,但最低不得小于5米。
11. 石油库与工矿企业的安全距离根据石油库的等级有所不同,如一、二、三、四、五级石油库分别需保持60米、80米等不同距离。
12. 施工现场禁火作业区与生活区的距离不得小于15M,与其他区域的距离不得小于25M。
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