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执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我部特编制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
相关反馈意见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部。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侯琼
传真:(010)65645745
邮编:100006
附件: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7月23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
为指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其产生、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根据《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指南。
一、基本要求
……(此处为基本概述和要求部分,详细列出指导原则和基本要求)……
二、具体内容
……(详细描述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标准、流程等)……
2.1 产生与贮存
产生单位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应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全面、准确地记录相关信息。鼓励使用信息系统建立电子台账。
2.2 运输与利用
……(详细描述运输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如何合理选择和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2.3 处置与污染防治
……(详细描述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如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附则
……(列出其他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