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的沿岸区域,需增设紧急情况下的切断阀装置。
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8.3.10条的规定,为确保安全,应在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的适当位置增设用于紧急状况下的切断阀。
二、消防给水管道上的共用消火栓需配置切断阀。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8.5.8条,为保障消防安全,与生产或生活合用的消防给水管道上的消火栓必须设置切断阀。
三、化工企业安全阀的切断阀需保持开启状态。
依据《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2011)的相关条款,当安全阀进出口管道上设有切断阀时,应确保其处于开启状态,并进行铅封或上锁。
四、化工企业安全阀的切断阀的铅封与上锁措施需得到执行。
同样依据《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3012-2011)的规定,为防止误操作,安全阀进出口管道上的切断阀应进行铅封或上锁。
五、卸车区必须配备缓冲罐,并在距装卸车位10m外的装卸管道上设置紧急切断阀。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 年版)》(GB50160-2008)的相关规定,站内无缓冲罐时,需在特定距离的装卸管道上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六、紧急切断阀门的手动与自动位置应设置明显标识并采取措施防止误操作。
按照《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SH/T3005-2016)的要求,手轮的手动和自动位置应有明确的标识,自动位置应配备锁定机构。
七、仪表空气支管需在水平管段上增设切断阀。
根据《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 3012-2011)的规定,仪表空气支管应从主管上部引出,并在水平管段上设置切断阀。
八、针对SSD切断阀的泄放管线,需加强防护以防止外部杂质进入。
根据《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用安全切断阀》(GB/T 41315-2022)的规定,为保证其正常运行,SSD切断阀的泄放管线必须做到防尘防杂。
九、切断阀复位操作装置应标注红色显著标识以提高识别度。
根据相关规范要求,为方便操作人员快速识别和操作,切断阀复位操作装置应有醒目的红色标识。
十、确保切断阀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按照《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用安全切断阀》(GB/T 41315-2022)的要求,为保障其质量和延长使用寿命,切断阀必须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并采取蚀措施。
十一、对于切断阀信号管的选择,应优先使用不锈钢管或铜管。
根据规范要求,为确保信号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切断阀信号管应采用不锈钢管或铜管。
十二、在制造过程中,对切断阀的工艺孔必须使用金属材料进行密封。
依据相关标准,为确保产品的密封性和安全性,制造过程中对切断阀的工艺孔应采用金属材料进行密封处理。
十三、燃气调压设施的进口管道上必须设置切断阀以增强安全性。
根据《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的规定,为保障调压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理能力,调压设施的进口和出口管道上均应设置切断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