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笞”字读音详解
“笞”字读音为“chī”,与“吃”字同音。部首为“竹”,总笔画数共计11画,属于上下结构。
二、“笞”字基本含义阐释
① “笞”指用鞭杖或竹板进行击打,如“鞭笞”。
② 在古代,“笞”特指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的刑罚方式,即“笞刑”。
三、“笞”字在《康熙字典》中的记载
关于“笞”字在《康熙字典》中的具体解释,此处不作详述,但可参考相关字典以深入了解。
四、词语释义
“鞭笞”一词,读音为“biān chī”,其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用抽打他人,二是引申为谴责、批判之意。
该词源于《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的记载。
关于“鞭笞”与“鞭挞”的区别
1. 两词为近义。
2. 两者均含有用抽打的意思。
“鞭笞”更偏向于谴责、批判之意,而“鞭挞”则更多带有指责、披露的意味。
五、“笞刑”详解
笞刑,这一古代轻刑,是利用竹、木板等工具对犯人的、背部或腿部进行击打。
此刑罚始于战国时期,为古代“五刑”之一,主要针对轻微犯而设,或作为减刑后的处罚方式。
在汉景帝时期规定,笞刑只能击打犯人的。隋唐时期,笞刑主要是对犯人进行十至五十下的鞭打,部位包括背、臀、腿。至宋代,和脊部的打击更为常见,其中脊部的疼痛感更为剧烈。而在元代和清朝时期,笞刑又恢复为只打犯人的。
历史上,许多与地区都曾采用过笞刑。现今的笞刑主要指鞭刑,其渊源可追溯至英国及英属印度的刑法。全球仍有十六个实施类似鞭刑的刑罚方式,如阿富汗、伊朗、马来西亚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