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则运算基本法则》
一、四则运算概述
加法、减法、乘法和除法统称为四则运算。在算式中,若有括号,则先计算括号内的内容。若算式中没有括号,且仅有加、减法或乘、除法,则按从左到右的顺序进行计算。当算式中包含乘、除法和加、减法时,应先进行乘、除法运算。
二、关于零的运算规则
1. 任何数与零相加,结果仍为这个数。
2. 一个数减去零,结果仍为这个数。
3. 当被减数等于减数时,差为零。
4. 任何数与零相乘,结果为零。
5. 零除以一个非零数,结果仍为零。(注意:零不能作为除数)
三、运算定律与简便计算
1. 加法交换律:两个加数交换位置,和不变。表示为数学式子:a+b=b+a。
2. 加法结合律:先加前两个数,或先加后两个数,和不变。表示为:(a+b)+c=a+(b+c)。
3. 乘法交换律:交换两个因数的位置,积不变。表示为:a×b=b×a。
4. 乘法结合律:先乘前两个数,或先乘后两个数,积不变。表示为:(a×b)×c=a×(b×c)。
5. 乘法分配律:两个数的和乘以一个数,可以先分别乘以这个数,再相加。这亦适用于多个数的和。表示为:(a+b)×c=a×c+b×c或a×(b+c)=a×b+a×c(注意:除法没有分配律)。
四、小数的意义与性质
1. 在进行测量和计算时,有时无法得到整数的结果,这时常用小数来表示。分母为10、100、1000等的分数可以转换为小数形式。
2. 小数部分包括十分位、百分位、千分位等。小数部分有最高位是十分位;整数部分有最低位是个位,无最高位。
3. 小数的计数单位包括十分之一、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等,分别表示为0.1、0.01、0.001等。每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之间的进率是10。
4. 关于小数的读法和写法:整数部分按整数的读法来读;小数部分要依次读出每个数字;整数部分按整数的写法来写;若整数部分是0,则写0;小数部分依次写出每个数字。
6. 比较小数大小:先比较整数部分;若整数部分相同,再比较小数部分;从小数部分的十分位开始,逐一比较下去,直至分出大小。
五、单位换算规则
在处理涉及复名数和单名数的计算时,要根据单位间的换算关系进行相应的计算和转换。(详见下述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