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之门深入探索》系列文章自发布90篇后,我们将迎来新的学习篇章——《方解伤寒》系列。在此期间,对于经方剂量的探讨仍需时日。但鉴于部分读者对剂量问题颇为关注,特此简述小文以作分享。
一、度量衡的历史变迁
自古以来,的度量衡并非一成不变。秦始皇统一六国前,各国的度量衡标准各异;而汉代则大体沿用了秦制的度量衡。历史的演进与朝代的更迭,使量衡也在不断变化。例如,宋代的一斤约为660g,而今我们所用的斤则是500g。为了更准确地理解其本源,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标准的参照物。如,在标准大气压、4摄氏度的条件下,一升纯水的质量恰好为1千克。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参照物也不断出现。由于历史中标准参照物的不统一,导致了古代对于剂量的说法众说纷纭。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提到的“古三两即今一两”,以及教材中规定的“1两约合今3g”,但这些观点也受到了不少质疑。
二、古今用习惯之差异
在古代,部分草以新鲜状态使用,如典型的麻黄便是如此。新鲜材与干燥材的效用自然有所不同。现代人容易将现代的物流、交通运输以及经济水平带入古代的语境中。实际上,古代在运输材主要依赖马匹,其成本高昂。那时,物并人都能轻易获得,往往是在大病时才求医问。设身处地地思考,回到东汉兵荒马乱的年代,我们便能更好地理解古时的用剂量。
三、合理性的基本原则
以桂枝汤为例,方中桂枝、芍、甘草、生姜及大枣的剂量有一定比例。若按照一两等于3g的计算,剂量显得过于轻微。1981年考古发现的汉代度量衡“权”,以及李可、郝万山等学者的研究推广,若汉代一两相当于今日的15g,那么桂枝汤的剂量便合乎逻辑了。
四、中医剂量的规则与实际应用
在日常使用中,个人或家人在遵循原方时,常采用1/3剂量作为参考,这一规则综合考虑了古代取的习惯、材的干湿等因素。遵循不必尽服的原则,若病未愈可继续服,病愈则立即停。对于孩子,更应每次少量服用,隔段时间后再服一点儿。而在医院治疗时,则严格按照典规定,虽然起效较慢,但重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