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商品属于存货吗,发出商品是一级科目吗

2025-02-0705:18:49百科知识0

问题:如何区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和存货取得时的计价方法?

解析:

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存货的计价方法涉及到其取得和发出的核算过程,这两者在处理上存在显著差异。

1. 存货取得时的计价核算。

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存货的入账价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有:

(1) 外购存货的成本。企业购买存货时,其价格应以金额为准,但需注意,这并不包括可以抵扣的额。还有其它与存货采购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如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还有相关税费,如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等,这些都应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

(2) 通过不同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这包括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以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如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其成本应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来确定。

(3) 盘盈存货的处理。对于盘盈的存货,其入账价值应按其重置成本来确定,并需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在经过管理权限批准后,方可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算方法。这关系到当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的确定。

(1) 个别计价法。这种方法能够较为合理和准确地计算出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2) 先进先出法。该方法假设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依据此假设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

(3) 加权及移动加权平均法。尽管加权平均法在加强存货管理方面存在不足,但从管理角度看,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其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以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相对客观。

(4) 计划成本法。此方法以计划成本为基础进行日常核算,涵盖了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

存货取得时的计价和发出存货的计价在企业会计处理中各自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两者都是对存货的核算,但在具体操作和处理上存在明显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