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账科目的设立
在企业会计账目中,通常需设置如“材料采购”、“物资在途”、“原材料”、“成本差异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销售价差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存货价值减损准备”等总账科目,以系统记录企业财务活动。
二、明细科目的具体设置
(1) “材料采购”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以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采购的成本。此科目可进一步细分为按供应商及材料种类设置的二级明细。
(2) “物资在途”科目用以反映企业以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商品等物资的日常核算,以及货款已付但尚未验收入库的物资成本。此科目可按供应商及物资种类设置二级明细。
(3) “原材料”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库存的各类材料成本,包括主要及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其成本可按计划或实际进行核算。对于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原料、零件等,应设立备查簿进行登记。此科目应进一步按材料的存储地点、类别、规格等设置二级明细。
(4) “成本差异材料”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以计划成本法核算的材料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企业也可选择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下设立“成本差异”子科目进行核算。此科目可进一步按材料类别或品种设置二级明细。
(5) “库存商品”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包括产成品、外购商品、展示商品、寄存商品等。此科目可按商品种类、规格等进行二级明细设置。
(6) “发出商品”科目用以反映企业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已发出商品的成本。此科目应按购货单位及商品类别、品种设置二级明细。
对于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可单独设立“代销商品”科目进行核算。
(7) “销售价差商品”科目用于记录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此科目应按商品类别或实物负责人设置二级明细。
(8) “委托加工物资”科目用于记录企业委托外部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的实际成本。此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及加工物资品种设置二级明细。
(9) “周转材料”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周转材料的成本,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筑承包商的模板、脚手架等。此科目应进一步按材料的种类、状态(在库、在用)及摊销情况设置二级明细。
企业也可选择单独设立“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总账科目进行核算。
(10) “存货价值减损准备”科目用于反映企业存货的价值减损准备。此科目可按存货项目或类别设置二级明细。
鉴于存货属于流动资产,其清查核算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流动资产损益”明细科目进行。
对于企业的自制半成品,不再单独设立会计科目,而是在“生产成本”科目中进行综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