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管理规章制度(厨房管理制度10条规定)

2025-02-1018:07:12综合资讯1

厨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厨房考勤制度

1. 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请假需提前写请假条,临时请假或电话请假无效。迟到及早退处罚规定如下:

-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罚款5元;

- 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者,罚款10元;

- 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处理。

- 一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三次者,扣除工资100元。

- 旷工一天,扣除工资并计三天,连续旷工三天则给予除名处理。

2. 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准有脱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等行为,一经发现,罚款10元/次。

二、厨房着装制度

1. 上岗后必须穿着整洁卫生的工装,若出现不干净或不整洁的情况,一次罚款20元。

2. 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

3. 工作服应保持干净,不得用其他饰物代替纽扣。

4. 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外的地点,禁止穿着工作服进入前厅。违反者罚款50元。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 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保持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的清洁美观。

2. 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确保厨房设备正常运行。

3. 工作厨台、厨柜下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4. 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生熟食物要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5. 其他关于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及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详见相关条款。

四、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 原料采购需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浪费。

2. 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制作供应菜品,杜绝原料浪费行为。

3. 使用霉变、有异味等变质的烹饪原料按相关规定处理。

4. 验收人员需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完成原料验收入库工作,了解如何处理验收下来的物品,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五、厨房日常工作检查制度

1. 各项内容的检查可分别进行或同时进行,包括卫生检查、纪律检查、设备安全检查等。

2.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良现象需做出适当处理,并有权督促当事人立即改正或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3. 个人或部门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者按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对随意浪费原材料者按原价双倍罚款并按照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厨房日常管理制度(续)

5. 厨房行政管理工作由厨师长负责,员工必须认真完成厨师长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指令原则。

6. 员工在每日上岗前需换好工作服自检仪容仪表后待厨师长复查并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打架等违反纪律的行为。

7. 厨房内所有公有物品不得私自使用、加工、损坏或偷窃等行为按原价双倍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重者开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