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总结关于塔吊操作的十六个关键安全控制要点:
1. 基础稳固:塔吊的轨道基础和混凝土基础需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基础周围应设置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 人员资质:塔吊的拆装、操作和维护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
3. 安全装备:拆装人员需穿戴齐全的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 液压系统检查:顶升前需对液压顶升系统的各部件连接情况进行检查,顶升过程中严禁其他作业。
5. 整体检验:塔吊安装后应进行全面的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 接地与避雷: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可靠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设立避雷装置以预防雷击。
7. 环境了解:作业前必须全面了解工作现场周围环境、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的重量和分布等情况。
8. 指挥与操作:塔吊的指挥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需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9. 电源检查:在进行塔吊动作前,需检查电源电压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变动范围需在允许范围内。
10. 安全装置完整:塔吊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等必须安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11. 超载防范:塔吊机械不得超载,且不得起吊不明质量的物件。
12. 突然停电措施:遇到突然停电时,应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严禁长时间悬挂空中。
13. 绑扎稳固:起吊重物时应平稳、牢固地绑扎,禁止在重物上悬挂或堆放零星物件。
14. 恶劣天气停工:遇有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
15. 试吊确认:在起吊荷载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
16. 速度与动作平稳: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