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要妙”之境?
“故善者,乃不善者之良师;不善者,亦为善者之重要借鉴。若忽视其师,轻视其借鉴,即便智者亦会陷入迷途。此乃深藏的奥妙。”此段文字,首要任务是明晰“善”字在此处的多重涵义。以“故”字为引,其“善人”的解读,应与前文的“常善救人”和“常善救物”相衔接,此“善人”实指那些善于施救于人和物的人,即是行善之良人。
首句提及的“善者”,于不善者而言具有指导之功用。在这里,“师”字可作指引、领导解。
再谈“不善者”,他们同样对善者而言具备宝贵的启示作用。“资”在此处具有丰富的意义,如财物、资源,亦含有借鉴、学习之意。“不善者”同样为善者的借鉴之资,成为反面教材。
若不尊重其师道,不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即便是才智出众之人也易迷失方向。其中,“贵”字作敬重解,“爱”字则表示珍视,“迷”字则取执迷不悟之义。
“是谓要妙”,此为“道”中不可或缺的深邃奥义。
关于此奥妙,王弼未作注释,而河上公章句则解释为:“通达此意,即为领悟了微妙之要道。”此解释指出了其精深微妙的道理所在。
余秋雨先生将其译为:“这实为精妙至理。”(出自《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南怀瑾先生言:“真正的智慧往往看似糊涂,不可局限于书本知识。那些表面上看似无智慧的人,实则拥有无限的智慧,这正是‘要妙’的真谛。”(引自《老子他说》续集,东方出版社)
陈鼓应教授的今译也提到了其重要性:“它确实是精要且深奥的道理。”(出自《老子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
那么,“要妙”究竟为何物?实际上,它涉及的是哲学原理——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它揭示了任何事物及其内部和相互之间都存在矛盾。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推动着事物的变化与发展。这里的矛盾双方即善人与不善人或好人与坏人之间的对立与互动。
若仅知善而不识恶,仅知美而不知丑,则不能全面理解世界。这种理解前文已有提及,《道德经》中的重复内容强调了其重要性。“妙”字在《道德经》现了四次,包括“其妙”、“众妙”、“微妙”和“要妙”,其中“要妙”尤为关键,意味着其精深微妙且奥妙无穷。
本章包含三层主旨:一为阐述“无敌之道”的来源;二为强调向圣人学习“常善救人”和“常善救物”,以树立威信;三为强调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同等重要。“无敌之道”的关键在于个人的智慧与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在于理解“圣人之道”的渊源。这并非凭空而来,而是圣人们因“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的实践结果所致。“无弃人”即心胸宽广、包容万物,“无弃物”即勤俭节约、充分利用资源。拥有强大的人力物力,自然能无往不胜。
“要妙”之境在于领悟对立统一规律,理解并运用它以获得更深刻的人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