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形一:
按照此优惠方案,满额后的现金抵扣是这样计算的:若支付218元,可获得总原价为478元的商品,折扣计算为:商品现金支付额(218元)除以商品总原价(478元),即0.46或4.6折。若消费满额后剩余的券分三天使用,每次20元,对于100元商品,享受8.3折优惠;对于199元商品,则为9.1折。也就是说,在每次消费满100元后送20元券的规则下,消费者能享受到的最大折扣为8.3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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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
满额送券的第二种情况是满100送50。消费者可享受的最高折扣为6.7折,最低折扣为7.5折。
情形三:
第三种情况是满额送更多券的优惠,即满100送80。在此情况下,消费者能享受的最高折扣为5.6折,最低折扣为6折。
情形四:
对于满200送60的优惠活动,消费者能享受到的最高折扣为7.7折,最低折扣为8.5折。
情形五:
当满200送80时,最高折扣为7.1折,而最低折扣则接近于8折。
情形七:
对于买1000送600的优惠,最高折扣可达6.3折,而最低折扣为7折。
情形八:
先以八折的价格购买商品,再享受满额送券的优惠——即满100再送20元券,相当于享受约6.9折的优惠。
情形九与十(合并描述):
第九和第十种情况是满额后直接送等额的代金券或现金券。其中满100送100的优惠中,最高折扣可达至“无折扣”或视为等同于赠送,而最低折扣则设定为5折。至于直接发放B券并可贴等值面额现金消费的情况,其最低折扣也为5折。无论何种形式,实质上都是一种让利销售策略。
在所有这些促销活动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通用的“万能公式”:即“折扣=最终付款金额除以商品原价”。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轻松计算出各种复杂情况下的实际折扣率。例如在某次购物中,假设商场有买减活动如“买199元减80元”,我们只需套用此公式即可得出大致的折扣比例。而对于各种满额送券的情况,我们也应进行类似的计算来得出实际所享受的折扣率。虽然在实际购物中商品的精确价格可能并不常见,但通过这种方式我们仍能对实际所获优惠进行合理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