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具体分为两大类: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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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利得和损失的:在企业的非日常活动中,会形成一些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或减少的利得或损失,一部分会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影响利润,而另一部分则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即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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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企业投资的股票价值变动,虽然股价上涨显示了增值,但由于未实际出售,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这部分收益暂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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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如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等。
二、可以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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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金融资产重分类,例如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性投资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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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享有的份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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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转入当期损益,影响企业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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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现金流量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会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当期损益,影响到当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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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最后在处置境外资产时按处置比例结转到当期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虽然名称中带有“收益”,但实际上并不直接计入损益类科目,而是混在所有者权益中。通过以上的剖析,希望能帮助大家更清晰地理解其他综合收益的概念和核算方式。
注:
所有提及的会计分录和核算方式均为示例,具体操作还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
希望以上解释能满足您的需求。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