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对于202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的放假安排如下:自5月1日起,至5月5日止,共计五天。期间,4月26日(星期日)以及5月9日(星期六)需进行调休上班。
在节日期间,各级、企事业单位应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并确保安全与保卫工作的有序进行。一旦出现重大突发事件,务必依照规定及告并妥善处理,保障群众的祥和与平安。
自5月6日起,省直的工作时间调整为:
上午:08:30至12:00
午休:12:00至次日13:30
下午:13:30至17:30
市直的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08:00至12:00
午休:无具体规定,一般按照常规休息时间执行
下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13:30至17:00左右
区的工作时间安排为:
上午:09:00至12:00
午休:中午时段适当休息,具体时长由单位自行决定
下午:工作延续至下午18:00之前完成各项任务安排。
请各企事业单位参照此规定自行制定本单位的作息时间。感谢广大民众对长春市办公厅的关注与支持。
长春市办公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