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观点概述:
当前汽车制造技术的飞跃发展,使得部分营运车辆即使到达了既定的报废年限,其整体车况依然保持良好。现行的营运车辆强制报废与现实状况存在差异,这一导致资源的浪费,并且人为地加重了环境污染。对于这些车辆,若能通过安全检测,则应允许其继续服务于道路运输。
关于摩托车使用13年后必须强制报废的规定也受到了质疑。此举被认为不利于摩托车工业的持续发展,同时也降低了消费者对摩托车的购买意愿。建议取消摩托车使用满13年后的强制报废规定,以激励摩托车企业加大在核心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并进一步刺激消费需求。
商务部的回应如下: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推动技术进步,并加强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在2012年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此规定涵盖了营运车辆、摩托车等机动车的报废管理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汽车、摩托车产品技术性能的持续提升,以及道路交通环境的逐步改善,对机动车强制报废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未来,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机动车报废标准,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机动车的技术状况、使用强度、安全需求、节能环保以及扩大消费等因素。也会充分吸纳社会公众、行业企业、管理部门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