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电热板能否出口需根据其具体技术参数及是否符合管制标准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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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管制范围的情形
若石墨电热板满足以下任一技术特性,则属于出口管制物项,需申请许可证:- 纯度 > 99.9%;
- 抗折强度 > 30Mpa;
- 密度 > 1.73克/立方厘米(或表述为73克/立方厘米)。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需提交出口合同、技术说明、最终用途证明等材料申请许可,经审核通过后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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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管制范围的情形
若石墨电热板未达到上述技术标准,则不受出口限制,可直接出口。但需注意海关商品编码是否属于管制清单(例如编码380110003被明确列为管制范围)。 -
政策背景与实施
- 中国对石墨物项的出口管制政策自2023年12月1日生效,主要针对高敏感石墨材料,旨在平衡国家安全与国际贸易需求;
- 部分低敏感石墨制品(如炉用碳电极等)已取消临时管制。
建议企业根据产品参数对照管制标准,并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以确认具体出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