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改电”补贴政策针对符合条件的用户提供电费补贴,电热板若属于合规改造设备且用户符合条件,可享受补贴。具体政策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范围
- 对象:仅限已通过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登记确认,并完成“煤改电”设备改造的农村用户。
- 未在平台登记或未提交改造资料的用户无法享受补贴。
- 小区居民、非农村住户及未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的住户不纳入范围。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 标准:600元/户/采暖季,按实际用电量分月发放至电费账户,用完即止。
- 首月电费若超过600元,一次性补贴600元后不再补发;若未用完,剩余资金退回财政。
- 期限: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三、补贴发放方式
- 执行流程:财政部门将补贴预存至供电企业账户,供电企业按月结算用户电费时直接抵扣补贴额度。
- 电价政策:
- 采暖季(11月1日-次年3月31日)执行峰谷电价(峰段0.5483元/千瓦时,谷段0.2983元/千瓦时),且不计入居民阶梯电价。
- 非采暖季恢复居民阶梯电价。
四、注意事项
- 申请限制:平台新增或变更需等待开放(2025年平台开放后方可操作)。
- 补贴范围:仅限直接由电网企业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用户,合表用户不适用。
综上,电热板用户若符合平台登记、设备改造等条件,可享受600元/采暖季的补贴,以电费抵扣形式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