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私企与公企谁更能实现公正时,有一个网友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公共品不应该由唯利是图的私企提供,其他的领域大家竞争就好了。”对于这种看似深奥但实则误导人的思想观念,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何为“公共品”?实际上,所有的社会物品都是公众所共享的资源和服务,都是公共品。无论是由私企还是公企提供,它们的服务和产品质量都应该受到公众的监督与评估。
当我们谈论信任问题时,不应该简单地将之与私有制企业或公有制企业联系起来。物品是否值得信赖,应该由物品的需求者自己去认知、鉴别和判断。真正的信任应该建立在法治和法律的基础上,而不是基于个人主观的感觉或公私之分。
“唯利是图”这个词经常被用来批评那些只追求利润的企业,但实际上,“利”本身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在合法的范围内,“图利”是推动企业发展和进步的动力。只要企业遵循法规、程序和办法,追求利润的行为不仅不应被阻止,反而应该被鼓励。正如古人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人们常说公私分明,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更加明确的是法治的重要性。无论公企还是私企,只要合法经营,都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和信任。我们不能因为对私企的不信任而否定整个社会的公正和进步。相反,我们应该鼓励公平竞争,让市场在法治的框架内发挥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