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重要公告,正式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确立为标准,其编号为GB50180-2018,自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一标准取代了原有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标志着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工作迈入新的阶段。
该标准中,特定条款被明确标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具体条文内容如下:
第3.0.2条,居住区的选址与建设需严格遵循安全、宜居的原则,并需满足以下规定:
1. 不得在存在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开展建设。
2. 必须确保与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的距离满足相关的安全规定。
3. 在存在噪声污染、光污染的地段,需采取相应的降噪、防光污染措施。
4. 对于土壤污染的地段,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确保其达到居住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第4.0.2条至第4.0.9条对居住街坊用地的控制指标以及相关标准进行明确规定:
包括对住宅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的具体指标进行明确。对于采用低层或多层高密度布局形式的住宅建筑,也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求。新标准还特别强调了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建设公共绿地,并应设置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公园以供居民开展休闲、体育活动。
在公共绿地的控制与规划方面,新标准明确了集中绿地的规划建设要求以及具体指标。对于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的规划,新标准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的绿地标准、绿地的宽度要求以及应设置的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等。
关于住宅建筑的间距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关注了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日照标准,确保其日照时数满足要求。对于旧区改建项目内的住宅建筑也提出了相应的日照标准。
这些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为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质量与安全。我们作为北京市住建委新媒体矩阵的一员,始终致力于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居顾问服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敬请期待我们更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