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审计署联合颁布了《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详细规划了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的深化。那么,审计专业人员在评职称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让我们一探究竟!
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定基本准则
一、审计人员需严格遵守我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坚决执行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二、审计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运用新的理念和技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并按照要求参与继续教育。
四、申报各层级职称的审计人员,除需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理审计师
1.正确理解并执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掌握审计基本知识、工作方法和业务技能。
3.能够制定简单的审计方案,独立完成某一项目或某一方面的审计工作。
4.学历要求为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审计师
1.熟悉并能够正确执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掌握系统的审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3.具备丰富的审计实践经验,能够负责某一项目或专业的审计业务工作,并实施审计方案。
4.具备一定的审计职业判断能力,能够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形成有深度的工作成果。
对学历和工作经验有具体要求,详见相关文件规定。
(三)高级审计师
1.全面掌握审计相关法规和审计专业理论、方法及技巧。
2.具备较高的水平及丰富的审计经验,能够独立负责并指导某一单位、部门或专业的审计业务工作。
3.在审计监督、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经济管理工作或领导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4.在审计领域展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理论或技术研究成果。
对学历和工作经验的要求及认定方式详见相关文件规定,取得相应职称后方可申报。
(四)正高级审计师
正高级审计师的评定条件更为严格,主要涉及对理论的深刻理解、丰富的实践经验、卓越的业绩成果以及突出的创新能力等方面,具体要求可查阅相关文件规定。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在申报正高级审计师职称时,可视为满足一定条件的替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