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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友人在一家中等规模的企业担任人力资源(HR)管理工作。最近,她在工作中遇到了一件颇感困扰的事情。
在企业内,友人所在的人力资源部门承担着、培训、管理员工等重要职责。她发现业务部门在未与人力资源部门沟通的情况下,擅自劝退了一名员工,并紧接着通过电话面试推荐了另一位候选人入职。
对于这种操作,友人心中不免生疑,是否业务部门与被推荐的候选人之间存在某种私人关系。她又难以直接询问,以免引发不必要的误会。
面对这种情况,友人内心陷入了纠结,她不知道如何妥善处理这一问题。
在企业管理中,工作并非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业务部门确实参与选拔过程,这并不意味着业务部门有权绕过人力资源部门自行进行。业务部门的这种行为无疑是对公司规定的漠视。
业务部门拥有劝退员工和推荐新人的权力,但这一切都应在遵循公司制度的前提下进行。此类操作应事先通知人力资源部门,业务部门应作为协助者而非决策者存在。劝退或推荐员工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与程序。
私下的未经沟通的操作,是对权力边界的扩张和公司规定的。这种行为让友人怀疑业务部门可能存在某些“个人动机”。对于企业而言,任何部门都不应拥有超越制度之上的。
除了业务部门的问题外,友人所在的人力资源部门同样存在一定程度的疏忽。有时候他们似乎对一些重要信息反应迟钝。例如,在某员工被劝退后,人力资源部门并未及时收到通知,这导致离职手续的办理出现了延误。而随后业务部门又推荐了新的员工入职,且该员工似乎未经过正常的人事面试流程。
这种状况让人不禁要问:人力资源部门是否已经丧失了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他们是否过于卑微以至于无法有效地执行其职责?虽然当前的企业环境中人力资源部门可能不像过去那样备受重视,但如此程度的忽视仍属罕见。
业务部门对制度的轻视和人力资源部门的执行不力是问题的两个方面。企业必定存在一套人事管理制度,那么为何不按照规定执行呢?或许是业务部门“过于放肆”,但也可能是人力资源部门“能力不足”所导致的结果。
若自身不重视工作,他人又怎会尊重你?解决这个问题显然是必要的。
应明确企业的制度。门和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应在制度中明确界定。对于用人管理方面的规定,企业应坚持一定的标准与程序。
应了解离职员工的具体情况。对于员工离职的原因,企业应进行调查并给予足够的重视。这不仅是为了维护员工的尊严,也是为了避免因不当操作而引发的劳动纠纷。
然后,对于新员工的推荐与录用,应遵循正规的面试流程。所有候选人都应接受人事和业务的双重面试,以确保录用的公平性和合适性。
对于特殊的“关系户”候选人,也应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和面试评估。在确保其符合岗位需求的前提下,可考虑安排合适的岗位。这样既能尊重领导意见,又能确保人尽其用。对所有候选人的背景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于未来的管理和。
我并不排斥“关系户”,只是他们的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和处理。某些“关系户”确实在适当的岗位上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他们当然可以被考虑录用。
尽管人力资源部门在企业中往往被忽视,但其作用和重要性不容忽视。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专业的HR拥有无可替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企业应完善制度流程,并对业务部门的不合理要求说“不”。一旦发现不合规的操作或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沟通和解决。
过于谨慎和顺从只会导致地位的进一步卑微化及自身利益的损害。这不仅对个人不利,对企业也非长远之计。每个部门都应坚守自己的职责与权限范围之界线而不能任意僭越它者的领地防患于未然防范可能的纠纷因此而言故善者与谋破也易!让企业的各部门和个体共同努力推动公司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