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为省内颇具规模的化工企业,一线员工大多从事特殊且有害的工种。按照规定,我们为员工发放了相应的有毒有害津贴,并且每月体现在员工的工资表上。
当地社保机构在鉴定特殊工种时,有一套严谨的程序。需提交各个年度的工资表作为年限认证依据,并且在表中详细注明了特殊工种津贴,以此作为判定工种性质的依据。还会通过工资调资表来认定其缴费年限。
一种令人称奇且效果良好的措施是在1993年我们公司开始将保健费调整为津贴,这一项明确标注在工资表上。这为日后办理特殊工种职工的退休手续提供了有力的证明。
在各车间,除了班组的工资表外,我们还制定了汇总工资表。发完工资后,会由专职办事员与车间的财务部门进行核对,随后将资料提交至厂部的财务科进行存档。尽管这样的工资表或许在别人眼中鲜为人知,但它却蕴藏着许多重要的信息。
从这些表格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班组的整体工资情况、办公室及临时工的工资总额以及有毒有害津贴。对于那些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他们的班组工资表中必定包含津贴,这符合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这意味着无论是车间领导还是临时工,只要他们拥有完整的个人,都可以按照特殊工种的规定办理退休。
我曾了解过其他企业的做法,有些企业的工资表中并未明确标注特殊工种津贴,而是采用营养费或其他发放表来代替。虽然这些资料也能用于特殊工种的认定,但由于地域差异和所提交材料的不同,这为一些细节方面带来了一些不便。
在面对诸多特殊工种员工的实际问题时,我们确实感受到了困扰。尤其是一些下岗职工在面对这一问题时显得尤为无助。我深感社保部门应更加重视并采用更多与特殊工种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以便于真正的特殊工种员工能够获得应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