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安全意识与教育培训
鉴于大多数临时工文化水平有限,且人员素质水平不一,我们必须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在施工过程中重视。各用工单位应高度重视临时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以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
依据相关规定,我们应执行厂级和作业现场二级安全培训教育。具体实施上,临时工首先需经过厂技安部门的厂级安全培训,并经过严格考核。培训内容应涵盖法律法规、企业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相关安全知识以及案例等。只有考核合格者,才能获得“临时出入证”。持有该证的临时工方可进入厂区。进入厂区后,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还需进行车间级安全培训教育,同样需经过考核方可进行作业。
二、签署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鉴于临时工的流动性大、松散等特点,我们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单位合作,并签订明确的安全协议或合同。此举旨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双方应各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1. 外单位作业人员需自行承担其作业行为所导致的各种危害、伤害及其他损失。
2. 若因责任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外单位作业人员损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3. 企业责任单位应对所辖外来人员进行监控,并指派专人对其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 监护人员需留意外单位作业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并适时提出告诫。若对方不听从劝阻,监护人员有权制止其作业并立即上报企业技安部门。技安部门需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单位进行处理或提出索赔诉求。
三、严格限制特殊项目作业
鉴于临时工的文化水平和人员素质差异,对危险性高、技术要求严、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限制其进行作业。例如,对于深坑作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作业等高风险项目,不应让临时工参与。
四、强化现场管理,实施协管责任制度
对临时工的管理不可草率。我们应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特别要加强现场协管工作。
1. 企业需针对临时工工作的特殊性制定协度,并由业务管理部门办理特殊作业协管作业证。
2. 业务管理部门应定期深入外来单位施工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
3. 项目单位需做好作业现场安全技术和生产装置危险因素交底工作。在进入作业区域前,需告知外来单位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4. 针对界区相关联区域的安全管理,项目单位需在界区边沿设置和安全标志,并确保生产与施工的协调进行。
5. 当同一作业项目涉及多单位、多人员时,各方均需指定现场负责人进行协调和信息沟通工作。若出现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