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性资金的界定问题,在实务操作与理论研究领域一直存在着诸多探讨与争议。本次,我们特别邀请了李德华老师为我们进行专题讲解,旨在帮助大家更清晰地理解财政性资金的具体范围和内涵。
以下是关于财政性资金详解的视频内容,如需文字版内容,请向下滚动页面。
在财务工作中,财政性资金的具体界定常常让人感到困惑。而李德华老师通过一张直观的图表,为大家详细解释了其含义:
(一)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财政列入预算直接拨款的部分,无疑是财政性资金。当前许多PPP项目即采用此模式,先融资拨款,随后财政每年分期支付。
(二)混合性质资金详解
对于那些资金来源混合,既有财政直接拨款又涉及社会资金的状况,尽管其性质较为复杂,但也同样被视作财政性资金的范畴。
02 按资金性质分类
根据不质,财政性资金可划分为三大类:真正的财政性资金、视同为财政性资金以及吸收为财政性资金。
(一)真正的财政性资金
在理论上,存在真正的和非真正的财政性资金之分。像那些直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便可在学理上被称为真正的财政性资金,即用于执行职能的资金。
(二)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在某些情况下,某些资金虽表面上看来并不完全符合财政性资金的定义,但在实际操作和认知中,它们同样被视作是财政性资金。
(三)吸收为财政性资金
当某些资金混杂在一起,难以明确界定其性质时,我们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将其统一视为非财政性资金,不纳入财政及监管;二是将其统一纳入财政性资金管理。
在我国,特别强调国有资产中“公”的属性和集体理念,因此倾向于将所有混杂的资金都视作财政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这种处理方式被称为吸收的财政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