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的责任限定在有限责任范围内,并非无限连带责任。通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并非毫无限制。若股东不幸离世,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否能继承呢?
我国《公司法》第75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继承做出限制。如果存在相关章程规定,股权的继承必须遵循这些规定。遗产是公民去世时拥有的全部合法财产,股权因其财产性质,自然可以被视为遗产的一部分,因此理论上具备可继承性。对此可以从股权的两个核心特征进行分析:
股权本质上是一种财产。股东通过向公司缴纳出资换取股权,凭借这一,他们可以享有分红和剩余财产的收益,这些收益正体现了股权的财产利益属性。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特征并不排斥股权继承。人合性是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特征,指的是股东间存在高度的人身信赖关系。虽然这是公司的重要基础,但公司的独立人格、健全的结构,包括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都能够确保人合性不被轻易。
股东的股权赋予了他们相关的财产和非财产。非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质询权等。股权是一个综合的体系,既包含财产性也包含非财产性。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股东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股权。部分转让即体现了股权的分割性特征。
关于股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股东通过缴纳认缴的出资直接获得股权;继受取得则是指股东通过继承或受让原股东的股份来获得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人都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了需要向公司出资,公司还会考虑个人的资产状况、信誉及道德品质等因素。
我国现行《公司法》第75条明确指出,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公司法承认了股权的继承性,但继承过程受到公司章程的限制。遗憾的是,我国现行公司法在股权继承方面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这导致现实中的股权继承问题难以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