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多个部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与促进健康发展的措施》。该于5月22日正式生效,旨在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主要内容概览如下:
取消购房限制。湖北省取消了住宅限购令,使得更多的居民得以满足其刚性和改善性的购房需求。这一的调整无疑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活力和机遇。
降低购房门槛。湖北省进一步降低了个人住房的首付比例。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总价的15%,而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也从原来的不低于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总价的25%。这一的实施,将大大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推动住房“以旧换新”。湖北省支持国有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收购二手住房,并将其用作多种用途,如对外出售、租赁住房、征收安置房等。这一举措不仅能够优化市场结构,也为二手房交易搭建了新的桥梁。鼓励开发商、经纪机构和购房者三方联动,实现旧房优先出售、新房优先购买的良性循环。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湖北省取消了个人住房利率的下限,以引导更多银行提供更为优惠的房贷利率。据最新消息,目前湖北多地的房贷利率已有所下降。例如,武汉地区首套房的利率较之前降低了30个BP,由原来的3.55%降至3.25%,二套房的利率降幅更是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公积金调整。为进一步鼓励购房者使用公积金,湖北省下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利率。对于新市民、青年人等特殊,以及购买多孩家庭或高层次人才的公积金额度,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增幅不低于20%。在核定首套住房公积金额度时,暂时不与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系数和账户余额挂钩。还优化了公积金提取流程,允许职工在购房时同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财税支持力度增强。针对住房“以旧换新”的,地方对出售二手住房的个人以及购买新房的个人均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对于在一年内重新购买新房的售房者,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可享受退税。对于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的,地方也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地方还鼓励采取多种形式的补助,并适当延长已的补助的有效期。
这些的实施将为湖北省的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为购房者和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选择。我们期待这些能够有效地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