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网消息】(记者:张子墨)
今日,记者从获悉,为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深化教育教学,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近日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
据了解,《评估细则》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重点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价。评价体系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成长、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五个方面,共计十八项关键指标和四十八个考查要点。
在办学方向方面,强调了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德育置于首位,并设定了两项关键指标;在课程教学方面,注重课程方案的实施,规范教学行为,优化教学方式,并强化了学生发展的指导及综合素质评价等五个关键指标;在教师成长方面,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关注教师专业成长,并建立了教师激励机制等三项关键指标;在学校管理方面,完善了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了招生办学行为,并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等三项关键指标;在学生发展方面,注重品德、学业、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及劳动实践等五个方面的综合发展。
《评估细则》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需灵活运用评价方式方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它强调了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的结合,既要看到学校实际的办学质量水平,也要看到学校在质量提升上的进步程度。它还强调了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的结合,既要全面评价学校的育人成效和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也要注意到学校的特色发展和学生的个性发展。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的结合也是《评估细则》所强调的。
《评估细则》明确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流程,包括学校自评、县级初审、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以及抽查监测等步骤。它强调了评价结果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学校奖惩、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地方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实施机制,以确保评价的有效实施。
在相关保障方面,《评估细则》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将其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评价实施方案,并建立由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实施机制,确保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而不断提升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除此之外,《评估细则》还从强化评价保障、营造良好评价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