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

2025-04-2813:07:08常识分享0

烟台新闻7月1日讯(记者 韩晓丽)近日,据运管处透露,新版的《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已在烟台正式实施。此举将影响所有新申请办理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及道路运输证的企业,它们将依据新版开业条件标准进行企业许可。

新国标更贴合实际,注重节能环保

新修订的国标在细节上更加完善,更加注重节能环保理念,更贴近实际的维修需求。对于维修设备、从业人员、管理、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使维修企业的经营更加规范和便捷。

新增“汽车综合小修业户”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新国标中新增了一种名为“汽车综合小修业户”的新型三类维修企业模式。这一模式将涂漆与车身维修合并,将车身清洁维护与汽车装潢合并为汽车美容装潢,同时还对供油系统维护及油品更换等项目进行了调整。这一改变适应了当前机动车市场状况,有望在未来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对从业人员及设备提出新要求

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在细节上更加严格。它不仅明确了需要配备的工种,还对一些工种的最低数量做了具体规定。增加了对安全生产、经营服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如整车维修方面对安全设施、应急预案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简化部分过时规定,鼓励企业达标

对于一些过时的、不再适用的规定,新国标进行了简化或剔除。例如,不再要求某些不涉及安全的维修项目必须由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的维修人员进行。运管处鼓励各企业立即对照国标开业条件,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等进行整改完善。

严格达标核查,确保新国标落地

运管处将结合许可换发、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对新国标的达标情况进行验收。计划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直所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企业的新国标达标核查工作,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的达标核查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企业都必须达到新国标的开业条件要求。

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运管处网站

市民如需了解更多关于《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的相关内容,可以访问烟台运管处的法规栏目,网址为ygc..cn/。运管处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便利。

此次新国标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烟台市的汽车维修市场,提高维修服务质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