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理论是在文艺复兴后,近代西方哲学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观念。它最早指代的转移、人际关系的疏远以及精神错乱等现象,被视作损害个体权益的否定性活动。卢梭等社会契约论者曾在传承的视角下运用此概念,揭示了人的社会活动及其产物逐渐成为异己事物的现象。在《爱弥儿》中,卢梭深入探究了文明对人性的腐蚀,指出了人类因背离自然、离乡背井而导致的堕落,以及人在其制造物面前成为的状况。这样,他深化了异化理论在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内涵。
首次将“异化”作为哲学概念使用的是黑格尔,他描述了绝对精神因自身矛盾运动而外化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随后又回归绝对精神的辩证过程。这体现了绝对精神的外化现象。费尔巴哈则从人本的角度出发,批判并否定,将上帝的本质视为人的本质异化,并视其为理性幻象的产物。德国哲学家赫斯进一步扩展了异化理论的应用领域,将其从领域引入经济领域,认为在资本社会中,金钱和私有制是人的本质异化的根源。
在观察资本社会时,注意到一个明显的经济现象——劳动与资本、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极端对立。他发现尽管古典经济学将劳动视为财富的源泉,但却未能认识到劳动的异化性质,而是将私有财产视为理所当然的观念基础。将异化概念与劳动相结合,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提出了异化劳动的概念。
异化指的是主体在其自身的活动中产生出与其相对立的外在力量。这种力量与主体相疏离,成为一种异己的存在。异化劳动则指的是人们的劳动活动及其结果与其本意相背离,成为一种支配和人的力量。在《手稿》中,指出了异化劳动的四个基本规定:一是人与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二是人与自己劳动活动的异化;三是人与自己类本质的异化;四是人与人关系的异化。
这四个规定性相互关联。劳动产品的异化反映了直接的经济事实,工人的劳动活动异化则是前者的深化。从前两个异化中可以推导出人的类本质的异化。而第四种异化则是前三种异化的直接结果。进一步指出,异化劳动是私有财产的根源,而私有财产则是异化劳动的结果。在资本制度下,这两者相互作用,互为因果。
尽管异化劳动具有消极的一面,但它也蕴积极的成果。通过对以往各种空想社会的回顾和批判,论述了人类最终消灭私有财产、超越异化劳动的历史必然性和前景。他强调,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扬弃私有制和固定的分工,以建立人们直接相互生产和交往的社会共同体。
在的理解中,“异化”与黑格尔所指的“对象化”、“外化”有所不同。通过分析社会经济事实,区分了体现人本质的劳动(积极)和异化的劳动(消极),论证了扬弃异化劳动的历史必然性——即实现。异化劳动理论作为早期思想的一部分,仍受到费尔巴哈抽象类本质的影响,尚未达到唯物史观的高度。
在哲学的探索之路上,我们应持开放心态,不断思考与探索,因为只有无聊的成见,没有无聊的人生。